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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注册复审

商标驳回有必要复审吗?

一、法律依据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事宜的,应当缴纳商标局官方费用与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用合计:3500元/个。 

二、收费项目及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标准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序号 收费项目  驳回复审商标收费价格标准 (按类别)  时间标准 
受理商标驳回复审案 3500元/个 商标驳回复审时间:12至18个月左右

  
 
 
 
 
 
   三、缴费方式 
  为贯彻落实商标便利化改革目标,进一步简化商标业务缴费流程,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各项商标业务均可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费用,具体方式如下: 
收款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上海策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100172860900020817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新支行

 

支付宝账号:www@cepeng.com

账号名称:上海策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办理商标驳回复审具体介绍:
      为了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申请人应注意几个问题,包括国家的商标法律知识与商标驳回复审的实战经验。

 

      在中国商标申请,不得注册与已经注册的另一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违反规定会被中国商标局基于相对的理由拒绝申请,审查员在拒绝商标注册申请时经常引用这些规定。

 

      申请人可以针对审查员在审理处发布的《商标注册驳回通知书》提出异议,可以委托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向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

 

      商标注册还应将外观,发音和含义作为决定商标之间相似性的关键因素,条件是商品或服务显然彼此相似,如下例所示。在这三个因素中,整体外观是最重要的。中文是一种声调语言,并且许多汉字的发音相同或相似,但外观却完全不同。中国商标局不会将此类商标视为相似商标,这可能会让非专业人员感到惊讶。

 

商标驳回复审示例:

 

      京昊和晶浩

      这些标记具有相同的发音(JING HAO)。但是,由于它们的视觉外观和含义不同,它们不被视为相似,并且它们可以共存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务。

 

      荷花和莲花

      虽然发音不同,但两个标记均表示“莲花”。但是,由于它们的视觉外观不同,它们将不被视为相似,并且可以共存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务。

 

      这些例子表明,在策朋受理商标驳回复审实践中,视觉外观是比较商标相似度的最重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上述示例,但在中国商标注册实践中,具有相同含义的外语标记通常被视为相似(例如,“ happy”和 快乐。

 

争论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差异

      在中国商评委通常会根据类似商品服务区分表做出决定,以确定商品和服务是否足够相似。另一方面,在决定商品和服务的相似性时有时会更多地关注实际功能,使用或营销渠道。(中国商标局倾向于认为,分类参考书不应被视为确定商品和服务相似性的唯一标准。)

 

      在《最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文参考书中,每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照尼斯分类法)都进一步细分为子组。每个商品或服务都有单独的代码。同一子类别下的商品或服务通常被视为相似。

 

      在中国申请商标之前,进行商标可用性查询,以了解潜在的障碍。如果发现任何容易遭受不使用取消行为的商标,申请人应考虑尽早联系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发起商标撤三(注销商标)。如果在未使用撤销决定发布之前中国商标局作出了拒绝决定,则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申请以使案件待审,并等待有关撤销事项的决定。

 

自愿放弃

      在中国,如果较早申请的商标仍在审查中但尚未注册,则自愿放弃该申请可能会使较晚的类似商标继续注册。此过程通常需要几个月。如果引用的商标已经过注册,则不可能自愿放弃。在这种情况下,较新的商标要在撤销先前注册之日起一年后才能被批准注册。因此,最好尽快删除有冲突的先前注册商标。

 

提交同意书

      自2001年引入《中国商标法》修正案以来,商评委一直在考虑同意书。商标权被视为私人权利。如果在先权利的所有人不认为在后商标的存在会影响其私权和利益,则一般而言,主管机关/政府官员应容忍并允许在后商标的共存。但是,公共利益始终处于优先地位,后期商标的存在不应对公共利益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或损害。因此,同意书并不总是被接受。

 

      中国的审查制度规定了部分驳回商标申请,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该商标仅在不同商品或服务中才获准注册。根据当前的《中国商标法》,划分商标申请是不可接受的,尽管这可能会随着法律的计划修订而改变。

 

中国商标驳回审查中应注意的事项,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未公开商标的,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这就是所谓的商标驳回审查制度,以下是我们对商标驳回功能和方法的解释:

 

1,商标驳回审查的功能

      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权的确定取决于中国商标局的授权。这意味着除驰名商标外,任何未注册的商标均不能享有商标权。

 

      尽管商标局具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是由于各种审查者进行的单次审查可能无法严格遵守法律。因此,《中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驳回审查程序,以给申请人提供行政救济的机会,根据该程序,可以由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一个更专业,更客观的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授权。

 

2,商标驳回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驳回审查应在驳回通知后的15天内提出。千万不要错过最后期限,商标驳回通知分为两种,即部分驳回通知和全部驳回通知。商标注册应适用于特定类别,其中还包括仅次于该大类别的子类别,并且仅在某些子类别中可以拒绝该申请。如果拒绝的子类别不是注册的重点产品或服务内容,建议放弃做商标驳回审核,其余可以批准注册。

 

3,商标驳回的法律依据

      实际上,可能由于以下原因而拒绝商标的使用,以下是我们对可能的审查原因以及将中国法律与证据结合的方式的分析:

      (I)与第一个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这可能是拒绝的最常见原因,申请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判断是否相同或相似

      根据《中国商标法》,唯一相同的决定标准是与第一注册商标的可能混淆,应在文本,声音,样式等许多方面进行考虑。通常会检索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在同一类别中注册,例如单个字母或品牌名称的商标不同。

 

2.商标参考(相同或相似的在先注册商标)

      商标在批准后并非绝对稳定。在以下情况下,商标可能会被取消:

      (一)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

      (二)十年后没有办理商标续展的;

      (三)恶意抢注,复制,模仿,翻译其他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代表抢占委托人商标的;抢占他人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第一个使用商标。

 

      由于这种原因而被拒绝,通常很难赢得复审,因为拒绝注册的要素是复审的客观条件,涉及通用名称词汇、缺乏商标显著性、县级以上地点。因此,由于这种原因而拒绝申请时,几乎不会注册成功。

 

      企业通常在申请后就开始使用商标,一旦申请被拒绝通过,这可能会导致进退两难选择。因此,办理商标注册前,建议委托专业的策朋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获得成功率更高的商标注册。

 

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该怎么办?

      不要拖延;您响应越早,商标复议过程进行得越快,当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请与策朋商标代理机构联系,我们可以为您办理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复审答辩。有问题吗?请致电400-658-2688,13122720888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