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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么注册商标


一. 商标受通:

《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二. 驳回复审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 异议答辩

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策朋商标注册公司服务电话:13122720888,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策朋商标申请服务热线:021 59553358,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