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在商标转让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以书面协议约定,还应注意明确转让为有偿或者无偿,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
2、注册商标中的“一并转让”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策朋商标注册公司服务电话:13122720888,应一并转让。
3、注册商标转让后,在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许可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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