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不是商标法明令禁止的绝对理由驳回的,而是以下4种情况相对理由驳回的,一般来说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还是有一定的可行性:
1、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近似,容易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策朋商标注册公司服务电话:13122720888,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商标申请为什么被驳回?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而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两者的的审查标准也稍有不同:
1、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策朋商标申请服务热线:021 59553358,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
2、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更全面,会将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也考虑进去。
3、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一般这一类的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