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下来后,有效期为十年,而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继续使用这个商标,就需要在这十二个月内按规定,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与六个组宽限期。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十年,自上次期满日计算。期满未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途径:
一、自己去办理,去国家商标局,在北京,自己整理资料去提交,然后交官费(官费1000元)。
二、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只需要配合代理整理资料,交费用,不用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本公司提供商标续展,仅收费1500)
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