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策朋商标注册、版权保护、商标设计、专利申请服务中心微信号:18621825626 ,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或者删除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者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商标专用权不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提出申请。注1。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会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3.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4.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将变更证书邮寄给申请人。5.如果变更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批准,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6.共有商标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策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电话:4006582688,变更证明只会发给代表,其他共有人需要的,应当申请更换证明。7.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有任何往来,所有文件都会发送到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