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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变更流程

1.商标变更申请
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商标包括(1)注册商标(2)申请中的商标。

变更事项包括(1)名义(2)地址(3)代理人、文件接收人(4)删减指定的商品;(5)其他。

2.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的名义或地址发生变动后,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中请。注意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的变更,是指同一实体称谓的改变,商标权利没有发生转让或移转,仍属于同一民事主体。若商标发生转让或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商标转让或转移手续,而非变更手续。

3.变更前后名义和地址

变更名义或/和地址分如下类型
(1)仅申请变更名义的,需填写变更前名义,不需填写变更前地址
(2)仅申请变更地址的,需填写变更前地址,不需填写变更前名义
(3)变更名义和地址的,需填写变更前名义和地址的。

4.一并变更"原则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策朋商标注册公司服务电话:13122720888,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5.自行变更使用的法律后果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策朋商标申请服务热线:021 59553358,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